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厅属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9号)文件的安排意见,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举办期间,适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展演活动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围绕“阳光下成长”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各市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辖区内展演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落实本届展演活动的专项经费。展演活动要立足基层中小学校,形成学生人人参与,校校参与,市、县层层开展活动的生动局面,使展演活动真正达到促进和带动陕西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良好效果,使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期间将举办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通知另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