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
陕教职办〔2008〕25号
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教职成〔2006〕2号)精神,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陕教职办〔2006〕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优惠卡使用统一样式学生证的通知》(陕教职〔2006〕28号)两个文件,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均按照要求报送《中等职业学校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购买了火车票优惠卡和统一样式的学生证。近日,教育部职成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8〕79号),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教育部职成司相关要求,认真核定往返家庭住地与就读学校区间须乘火车的学生人数,以学校为单位联系指定厂家购买火车票优惠卡,不得超额购买。
二、2008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要全部使用统一样式的学生证。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人数,统一为本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购买学生证;各普通中专学校按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人数直接购买。购买学生证的费用由学校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
三、按教育部要求,需要省教育厅职成处出具相关证明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务必于每年春季招生结束后,即 4月20日前,或秋季招生结束后,即12月5日前,来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学生寒暑假乘车使用。
省教育厅联系处室及联系人:职成处 赵海龙
电话:029-87338634
铁道部火车票优惠卡办卡单位:北京川达科鸿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10-87076691/92/93 86936209
传真:010-82254513
统一样式学生证购买单位:省成人教育学会 陈娟
电话:029-87319872 87326126
附件:《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8〕79号)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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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司函〔2008〕7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自《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职成〔2006〕2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规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火车票购售程序,给发售、查验学生票工作带来了方便,保护了广大学生的利益,有效地扼制了不法分子的造假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知》要求,经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审批程序批准设立,在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民办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办理火车票使用优惠卡,须经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将年度符合发放优惠卡条件的学校名单和学生人数,审核无误后,汇总上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备案。由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组织学校到铁道部指定售卡单位统一购买,并将购卡记录备案登记。
二、已备案登记的学校,每年新生入学后,可继续办理售卡事宜。凡新生入学一次性购买火车票优惠卡数量超过上年所购卡数量达500(含500)张以上的学校,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认真核实,汇总上报,经审定同意后,方可售理火车票优惠卡。若学校更改名称后办理火车票优惠卡,需将新旧校名上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备案。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购买和发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由专人负责。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可存储学校及学生信息,每张卡都有唯一序列号,按序列段分发学校并予登记。凭序列号可以在“学生购票优惠卡管理平台”中查出每一张卡出自何校,各中等职业学校须认真核定本校符合购买优惠卡的实际人数,不得超额办理,不得为其他未经批准的学校代办。若因此造成优惠卡流失社会,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校的学生优惠卡办理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四、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定购时间,每年为春季招生结束后,即4月30日之前,秋季招生结束后,即12月15日之前, 一般以省为单位,统一集中购买。各地要与铁路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优惠购买火车票政策的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要与铁路、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并及时报告。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电话:
010—66096951,zcs@moe.edu.cn;
铁道部办卡单位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北京川达科鸿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10—87076691/92/93、86936209
传真:010—82254513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